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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18年4月自考特别提醒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8-04-09 17:59:33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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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18年4月自考特别提醒
    2018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4日至15日在全省21个市州举行。本次考试考生总计216165人,报考443646科。省招考委和教育厅非常重视,全省各项准备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广大自考生你们准备好了吗?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一、考试时间
    1、4月14日、15日两天;
    上午 9:00-11:30
    下午 14:30-17:00
考生应提前熟悉参加考试的考点,不要迟到。
二、注意事项
    2、考生必须携带好2B铅笔,0.5毫米的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其余允许携带的答题辅助用品见附件。
    3、非选择题部分请在答题区域内按题号顺序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答案无效,严禁使用涂改液和修正带。
    4、考生只能在考试结束前30分钟离开考场。
    5、考生本人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双证参加考试。
    6、禁止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无线耳机、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特别是最容易忽视的手机等)进入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三、证件补办
    7、若考生在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可以到公安机关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8、若考生在考试前遗失了准考证,可以在开考前一天,即4月13日当天,社会凭身份证到参考地招考办办理临时准考证,应用型考生需凭主考学校自考办署章的证明材料到参考地招考办办理临时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考风考纪
    9、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生守则》等相关规定。考试将全部在标准化考点中进行,各级考试机构对考试过程实施视频巡查,请考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积极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10、对考试作弊的考生,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其作弊信息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11、对“组织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以及“替考”等涉及犯罪行为的,将依据《刑法》(修正案9)给予严惩。
    我省各级考试机构将会同公安、无线电管理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对考点周边的环境检查,利用有效技术手段,重点治理和惩处使用电子通讯工具作弊和冒名顶替实施舞弊的行为。
    希望广大自考生诚信参考,沉着应考,顺利通过考试,早日获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毕业证书。
附件:
2018年4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允许携带的答题辅助用品

专  业

课    程

允许携带工具

理、工 科

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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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科

专   业

“英语翻译(课程代码00087)

 字、辞 典(印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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