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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自考06089《劳动关系与劳动法》章节串讲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0-07-21 13:33:20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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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自考06089《劳动关系与劳动法》章节串讲

第五章 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它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过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

2、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

1)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的特定性。

2)劳动合同中劳动者地位的特殊性。

3)劳动合同的不自由性。

4)劳动合同可能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

3、劳动合同的作用:

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

2)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

3)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

4、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1)合法原则

A、形式合法

B、主体合法

C、内容合法

2)公平原则

3)平等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的“平等原则”是指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关系中的法律地位平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A、在订立合同时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劳动合同主体平等地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对劳动合同的内容的约定必须经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反复磋商,才能订立。

B、在履行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在一般情况下,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劳动的,必须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C、在承担劳动合同责任时,任何一方不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都应承担法律责任。对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劳动合同的当事人需要追究其他形式的法律责任的,还应依法追究其他责任的法律责任。

4)自愿原则

则是合同的精髓。自愿就是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的合意,只要劳动合同不违反劳动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就享有合同自由。

“自愿原则”包含:

A、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有权依照自己的一致自主地决定订立或不订立劳动合同。

B、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有权自由决定同谁订立劳动合同。C、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有权决定劳动合同的内容。

D、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有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自由。E、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有权选择劳动法或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的形式。

5)协商一致原则

6)诚实信用原则

5、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

1)用人单位提出合同。

2)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

3)双方还应鉴证劳动合同。

6、劳动合同的内容: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经过协商大神的关于劳动权利、义务的具体规定,具体表现为劳动条款。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定条款和约定条款。

7、法定条款,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劳动合同因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2)劳动者的基本情况。

3)劳动合同的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8、约定条款,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法定条款之外,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经过协商认为需要约定的条款。《劳动合同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一般常见的约定条款有:

1)试用期。

2)服务期。

3)商业秘密。

4)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5)竞业限制。

6)违约金和赔偿金。

9、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

1)亲自履行原则

2)全面履行原则

3)协作履行原则

10、劳动合同履行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30至34条对劳动合同的履行作了具体的规定:

11、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已经订立的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协议的法律行为。

12、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即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义务不再存在。

13、《劳动合同法》第44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依法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4、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可分为两大类:双方解除和单方解除。

15、双方解除,即协商解除或协议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法律部加以限制。

16、单方解除,即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解除权而解除劳动合同,不以对方是否同意为转移。单方解除不当有可能破坏劳动合同的效力和尊严,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单方解除又可分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17、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即时解除。

是指用人单位可以不必依法提前告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而立即解除合同的行为。

2)预告或支付补偿金解除。

3)经济性裁员

4)对预告或支付补偿金解除和经济性裁员的限制

5)工会职权

18、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即时辞职

2)预告辞职

19、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所谓劳动赔偿金是指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给予劳动者经济上的补助费用,使劳动者在短期内得到救济。

20、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是指一方当事人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应承担法律后果。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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