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各教学点及考生:
根据川教考院[2021] 72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21.2次自学考试统考工作安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省考试院将于2021年10月11日9:00至17日14:45期间向考生开放本次考试准考证打印功能,请教学点周知考生准时登陆
https://zk.sceea.cn打印准考证。
2.考生必须使用A4纸按默认格式打印纸质准考证,并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考。若考生身份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不得参加当场考试,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疫情防控
1.考生须严格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附件一)中的规定做好防疫工作。
2.进入考场后,监考老师将发放《2021年10月(21.2次)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请考生仔细阅读承诺书内容,并在对应座位号表格空白处签字。
3.如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需调整后续工作安排,学校将另行通知。
三、诚信考试
1.考生应严格按《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参考须知》(附件二)要求参考。
2.考生应遵纪守法、诚信考试,教学点应营造“诚信守法光荣、违规舞弊可耻”的良好舆论氛围;如发现违纪舞弊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考试作弊处罚条款进行处罚。
四、成绩公布和复核
1.省教育考试院定于2021年11月5日公布本次考试成绩,考生可登录
管理系统考生端或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2.2021年11月8日9:00至11月9日17:00期间受理考生复核成绩申请,复核方式继续线上申请模式,考生向所在教学点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版成绩复核申请材料(材料包括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三),电子材料和文件包均命名为“准考证号+姓名+21.2次成绩复核申请”),各教学点须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周知考生。教学点汇总材料后于11月10日 前将电子材料上报至四川农业大学自考办。
附件一:《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附件二:《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参考须知》
附件三:《成绩复核申请表》
四川农业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