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9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考试)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函〔2019〕22号)相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19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加实践性环节考核考生的资格及要求:理论课程通过者才能报考实践性环节考试,考生必须修完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且取得前置学历,方有资格申请做毕业论文 (设计)。
各专业主办学院自考秘书在接收考生实践性环节考核报考时,应对考生的课程合格成绩、前置学历等进行审查。理论课程未通过者,不得接受该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考,所学专业课程考试未全部通过或前置学历审核不合格者,不得接受毕业论文(设计)报考。
二、实践性环节考核:考生需在2019年4月15日之前到各专业主办学院自考秘书处报名,各专业主办学院按照所开设自考专业实践性环节每门课程的考核实施要求、实施细则对考生进行考核。各专业主办学院应在2019年7月20日之前完成实践性环节考核及成绩评定工作。
三、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工作流程
四、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考核环节
(一) 答辩领导机构
成立“绵阳师范学院2019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决定组织答辩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组 长:费文晓
常务副组长:邹洪伟
副组长:郭晓飞
成 员:徐文涛 樊卫萍 刘晓东 潘红英 各专业主办学院负责人 自考秘书 校外教学点负责人。
答辩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继续教育学院,徐文涛兼任办公室主任。继续教育学院在全校范围内聘请答辩督导员参与答辩,并做好督导、检查、指导工作。
各专业主办学院成立答辩小组,每组至少由3名讲师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并设答辩秘书,答辩小组组长具体负责答辩有关工作。
(二)、答辩时间和地点:答辩时间在2019年7月1日-20日由各专业主办学院、校外教学点自行安排,答辩地点由各专业主办学院、校外教学点提供。
答辩安排表(附件2)由各专业主办学院答辩秘书于2019年6月25日之前交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
(三)、毕业答辩程序
1、考生于2019年7月1日-20日到学校计划财务处缴纳论文答辩费,并到各专业主办学院自考秘书处登记。
2、答辩秘书根据考生论文指导教师意见以及考生缴费情况安排考生参加答辩。
3、答辩时考生简要报告以下内容,时间不超过20分钟:
1)课题的任务、目的与意义
2)所采用的原始资料或指导文献等;
3)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内容及主要方法;
4)成果结论和对自己完成任务的评价;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4、答辩提问:提问的时间为10-30分钟,主要针对以下两个方面:涉及的有关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鉴别其独立工作能力等问题。
5、答辩教师按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表评定毕业答辩成绩。
答辩组组长负责组织本组的答辩活动并处理异常情况,填写答辩委员会意见和综合评语、答辩成绩。答辩秘书主要协助组织安排考生的毕业论文答辩及评阅工作,负责在此期间的考生、论文指导教师、论文评阅教师及答辩评委之间有关工作的联系。答辩前布置答辩会场,答辩中负责做好记录工作,答辩后整理答辩材料。
(四)、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
1、成绩构成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由过程评分(40%)、评阅成绩(30%)和毕业论文 (设计)答辩成绩(30%)三部分组成。其中,有任何一项考核不合格(即单项指标考核分数低于单项总分的60%),均以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不及格计算。
2、毕业论文(设计)过程评分
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评分由指导教师做出评价,主要依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对课题的理解程度及项目的进展情况等进行评价。
五、成绩及材料上报
各自考专业主办部门自考秘书负责将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及相关材料于2019年9月10日之前上报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报继续教育学院存档的资料主要包括:
1、考生论文最终定稿一份
2、答辩记录表一份(附件3)
3、论文登记表一份:要求双面打印,纸张大小A3,字体大小:小四,签字部分全部为手写
4、考生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5、考生准考证复印件一份
6、考生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7、考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费用及成绩汇总表(附件4)
8、考生学历信息汇总表(附件5)
六、工作要求
各自考办学单位在组织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等工作时,应依照专业考试计划或考核方案严密组织、严格要求,考核必须坚持标准,防止走过场,确保考核质量。
附件:
1.实践课成绩汇总表
2.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表
3.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
4.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费缴费及成绩汇总表
5.考生学历信息汇总表
绵阳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