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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 | 工作内容 |
| 5月7日至13日 | 拟申请专升本专业毕业考生提交前置学历初审申请。 |
| 5月8日至13日 | 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前置学历人工初审并反馈初审结果。 |
| 5月19日至23日 | 考生按需办理以下业务: 1.考生提交毕业申请数据和毕业申请电子材料; 2.因专业停考无法提交毕业申请的考生,填写《停考专业毕业申请表》并联系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学校; 3.考生向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学校提交毕业证明申请。 |
| 6月4日至7月上旬 | 1.主考学校和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完成毕业申请审核工作; 2.省教育考试院完成毕业数据检查、编号等工作。 |
| 7月上旬 | 省教育考试院向教育部相关单位上报毕业信息电子注册数据,等待审核结果反馈。 |
| 教育部学信网反馈未通照片和前置学历数据后 | 1.省教育考试院逐级通知考生更换照片或提交前置学历复查所需相关证明材料; 2.各级招生考试和机构主考学校开展照片和前置学历的复查工作; 3.省教育考试院向教育部相关单位报送审核通过考生的毕业信息电子注册数据。 |
| 毕业信息注册成功后 | 1.省教育考试院打印毕业证书和毕业生学籍表、主考学校副署签章; 2.省教育考试院通知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学校领取并逐级发放毕业证书和毕业生学籍表; 3.考生到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学校领取上述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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